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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规章制度

西南大学《本科生学习100问》

来源: 日期:2016-02-02点击:

1. 什么是学分制?我校实施的学分制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学分制是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以学分绩点衡量学生学习质量。

学分制主要内容:选课制、学分计量制、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含双学位)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2+1”学期制。

2. 学分和学分绩点是如何计算的?

学分的最小计量单位为0.5,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理论课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践)课27学时计1学分(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课程,实验部分按此标准折算),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实习1周计1学分,体育课原则上36学时计1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数

3.学分替代和学分互认是怎么规定的?

学分替代:(1)跨专业修读其它专业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记入个性化选修课程学分,可以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或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2)参加辅修专业学习而未能结业,已修读的学分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3)参加学校教务处认可的网络课程学习获得的学分,可替代相应课程学分;(4)自主创新创业学分均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其中,科研学分可替代专业发展选修课程学分,技能学分、实践学分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创业学分可替代专业发展必修课程、专业发展选修课学分,但不能替代核心课程学分。替代学分不超过10学分,不能重复替代。(5)各类运动队学生,可申请用训练课成绩替换当学期部分课程(从2014级起,只能替换非核心课程)成绩,其中,高水平类运动队学生每学期可申请替换6学分,体育专业类运动队学生每学期可申请替换4学分,公共体育类运动队学生每学期可申请替换2学分。

学分互认:凡经学校同意在其他211学校、与学校签订有学分互认协议的高校和学生出境学习期间(不包括自费出境留学)所修课程的学分,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同意,可以按规定转换为本校课程成绩和学分。

4.什么是学业导师制?

学业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一种辅助制度,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要求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教育过程和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个教育环节,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什么是“2+1”学期制?

2+1”学期制是我校为了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有效利用教学资源,推动学生的个性化培养而提出的一种学期制改革模式。将一个学年分为“2+1”学期,“2”即传统的秋季和春季学期,“1”即在秋、春季学期之间,设立选择性的夏季学期。秋季学期、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均为19周,夏季学期教学时间为3-6周,构成“19周+19周+(3-6)周”的“2+1”学期模式。

6.夏季学期的教学内容是如何安排的?遵循那些基本原则?

教学内容:全校通选课、辅修专业课程、双学位专业课程、实验课程、教师教育专业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重修课程、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短期培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习、社会实践、海内外实习等。

基本原则:在夏季学期上课实行三自愿的原则,即学院自愿、教师自愿和学生自愿。

7.什么是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起什么作用?

本科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学校组织教学和培养人才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首要环节,是审核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基本依据。

8.培养方案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学期与学制、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专业核心课程、课程结构及应修学分比例和教学计划表。

9.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有哪几类?

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课程、综合实践课程、个性化选修课程、自主创新创业共六类。免费师范生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除上述六类课程外,还设有教师教育类课程。

10.什么是创新实验班?目前开设的创新实验班有哪些?

开设“创新实验班”是学校实施“西南大学本科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西南大学本科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含“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个子计划,是学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积极探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

学校自2006级开始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开设4个创新实验班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途径。学校成立含弘学院,开设拔尖人才培养“吴宓”班和“袁隆平”班;实施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设立卓越教师培养“师元班”和拔尖创新型卓越农林人才培养“神农班”;分别在教育学部、心理学部、食品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生物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开设有9个院级创新实验班,构建了“1+2+9”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11.学生修学年限有何规定?

普通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6年(含留降级、休学时间计算在内);免费师范生实行学年制,时间为4年。

12.学生怎样报到注册?

第一学期后的每学期,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内,学生须交清学费和学校规定的费用后(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除外),持学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没有按时注册的学生,其选课无效,且不能参加考试和获得相应学分。

13.学生如何申请请假?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10个工作日以内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达到10个工作日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学院(部)领导审批。学生一学期请假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请假期满后,学生应及时到校学习,并向学院(部)销假。需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批准与否,学院(部)应及时回复学生本人。

学生请假的申请书、医院(县级以上)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所在学院(部)备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席上课为旷课。对旷课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4.转专业的时间及操作程序?

学校每年春季学期统一组织一次转专业工作。每位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部)报到,到转入专业学习。转专业工作流程如下:

每年春季学期,需申请的学生在教务处主页查阅各学院(部)制定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具体条件、要求,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以及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额),向接收学院(部)提交申请材料。拟接收学院(部)负责组织学生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教务处汇总拟接收学生名单初审后,报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并由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程序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15.学生在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申请转专业?

在高考招生时的文科类与理科类、艺体类与普通类之间跨类申请的;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申请的;单列录取标准,按特定方式和类别(如定向生、国防生、专升本、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收和培养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受过纪律处分的;应作退学处理的;已转过专业的;三年级及以上的。

16.学生休复学有要求吗?

学生休学一般以1学年为期,学生在校期间休学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休学年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时间计入学生在校学制时间。距毕业时间不足2个月时不能休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可以保留学籍3年。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办理复学手续。

17.学生旷课须退学吗?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1学期累计旷课达到60学时及其以上的须退学。

18.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对学业有何影响?

在校期间考核不合格必修课程(重修合格不计入内)达到24学分的须退学。毕业时有不合格必修课程,不能获得毕业证书;授位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2.0以上,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19.学生如何查询本人学期课程成绩?

学校规定每门课程考核结束后10日内,任课教师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成绩。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自主查询,或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南区行政楼底楼的自助打印机上查询。如在课程考核结束10日后查询不到成绩,可向学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处反映。

20.学生成绩证明如何获得?

学生可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南区行政楼底楼的成绩自助打印机打印具有防伪功能的多种中英文成绩单和证明。

21.学生因留级、休学、转专业等年级、专业变化后毕业时按哪一级培养方案审核?

学生因留(降)级、休(复)学、转专业等原因,进入改变年级或专业学习时,毕业审核时应以学生当前(变化后)就读年级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

22.“双少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课程成绩可以加分吗?

“双少生”是指在招生时认定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非外语专业“双少生”在校期间,外语成绩在50-59分范围,可以于考试后一学期申请将总评成绩加到60分,其他课程不加分。

23.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的成绩和学分有效吗?

学生转专业后,如果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则成绩和学分有效;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个性化选修课程记载成绩和学分。

24.交换学生课程和成绩如何转化?

学生申请交流学习前,须充分了解所申请学校相应学期开设的课程,对照所学大类或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学生在外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应的课程。

学校承认交换生在交流学校所修的全部课程和学分。学生在交流学校修读的课程,可申请按课程学分对应转换或同期课程学分整体转换,认定转换为本校的课程和学分,但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核心课程不能转换。学生应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实践等课程学分须在本校获得。

25.学生参加国家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覆盖学期公共外语和计算机不及格课程吗?

可以。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以上(艺体类、双少学生参加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达合格标准),可以申请覆盖学期公共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覆盖后的成绩记为60分。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达到合格标准(艺体类、双少学生参加一级及以上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可以申请覆盖学期公共计算机课程考试成绩,覆盖后的成绩记为60分。

26.国家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成绩覆盖学期成绩如何办理?

学生在校学习完公共外语和公共计算机课程后未及格,如需申请成绩覆盖,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申请表格,书面填写好后附上考试成绩证明,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向所在学院(部)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第三周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27.学生毕业是如何规定的?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28.学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结业证书?

下列三种情况,学生可申请发给结业证书:(1)在标准学制4年学习结束时,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2)在最长学习年限6年(含休学时间)结束时,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3)虽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但受到学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

29.学生提前毕业有何规定?

学生在大学一、二年级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75%,成绩优秀,在标准学制内能提前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者,可在进入三年级当年九月底前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由学院(部)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获准提前毕业的学生,参加毕业年级教学活动,其学籍列入毕业年级。

30.结业证书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换发毕业证书?

学生结业后,在学校规定的最高学习年限6年内(含已在校学习时间和休学时间),可以按程序申请重修、补修课程,补作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等。经考核、答辩合格后,修得相应学分。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经学生申请、学院(部)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可以换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在参加换证考核过程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取消其换证考核资格。

31.学生退学可以获得肄业证书吗?

学生在校学满1学年以上时间退学,可向学校申请发给肄业证书。

32.学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首先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其次是要能获得毕业证书,第三是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以上。

3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可否补发?

不能补发。可申请办理毕业或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生办理时需要将遗失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原证书编号和学校当时的毕业结论、授位结论(在学校档案馆查询、复印)交教务处成绩与学籍科审核。

34.学生在标准学制4年后如何申请办理毕业证和学位证?

学生在标准学制4年后,尚未超出最长学习年限6年经重修达到毕业、授位条件的,可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向学校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程序为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学院(部)审查签字、盖章,每年5月、10月的10--20日交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6月、12月底到教务处领取证书。

35.授位所需平均学分绩点如何计算?

授位平均学分绩点等于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的每一门课程学分乘该门课程绩点之和除以这些课程的学分之和。公式为:授位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计算课程学分×相应绩点)/计算课程总学分

3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会影响到毕业授位吗?

如果处分还在影响期内,就不能毕业,也不能授位。如果已经解除或不在影响期内,只要毕业鉴定合格,其他条件符合就可以办理。

37.成绩自助打印系统的授予学位平均学分绩点,能否作为授位依据?

可以。成绩自助打印系统的授予学位平均学分绩点,是按照授位的课程类别来计算的,可以作为授位依据。

38.毕业生为什么必须进行电子摄像?

毕业生的所有信息均要在国家学历认证网上能够查询,教育部委托新华社负责学生图像采集,我校学生由新华社重庆分社在每年11月或12月采集。当年漏采集的,也可以在次年的3月份左右补照,但不能保证毕业时能拿到照片。

39.如何补办学生证?

学生书面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实签字后,学院(部)在贴有学生本人近期照片的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下午持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到教务处成绩与学籍科办理。

40.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乘车次数和区间有何规定?

学生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简称“优惠卡”,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路的有关规定,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免费发给家庭所在地与学校所在地间有火车通行的学生的。优惠卡中的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乘车区间、入学日期等内容由学院组织写入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不得擅自涂改。如果家庭住址迁移时,应及时提交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查后,更改乘车区间。每年可在寒暑假享受四个单程(应届毕业生享受三个单程)的火车票半价优惠。优惠卡中购票次数不够时,学生可在学院充入购票次数。

41.推免生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推免生”是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

推免生应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对其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推名生报名条件有: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必修课程无补考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除上述4个条件外,学生尚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以上科技创新或某单项(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和电子设计竞赛,下同)一等奖,或获得艺术类国家级以上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或获得体育类国家级(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下同)以上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在425分(710分制)以上,或小语种四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百分制)以上,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经学校批准开设的创新班综合积分排名在班级前60%。艺体类招生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365分以上,或通过重庆市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或小语种四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百分制)以上,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0%。

42.推免生排名如何确定?

1.在所有具备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按学生的综合积分进行排名。综合积分=学习成绩积分×80%+(各类别奖励积分和÷30×100)×20%,计分、排名具体办法见学校、学院(部)相关文件和通知规定。

2.国防生单列推免,不占学院(部)名额。

3.获得国家级以上创新或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学生申请推免,经学院(部)初审后报教务处,不占学院(部)推免名额。

43.为什么要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学籍电子注册是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生毕业后的学习、工作、考研都需要出具在线(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籍信息出现错误,将严重影响自己学习、工作和生活。

每位新生入学报到后,应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核自己的学籍信息,若有问题应该即时向教务处成绩与学籍科提出申请修改。

44.必修课程如何补考、重修?选修课程呢?

第一次修读的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合格,可以在下学期开学后1-2周内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可以在同专业低年级开设此课程时申请重修。

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可以按照教学安排,另选其它选修课程或重修该课程。

45.补考、缓考、重修成绩如何记载?

一门必修课程只能补考1次,补考成绩为60及分以上,以60分记,补考课程如包含附属实验部分,原有实验成绩有效,记入补考卷面成绩。缓考的课程成绩如实记载,一般不加平时成绩。重修课程成绩按实记载,学校评优评奖、推免研究生均不算重修成绩。

46.学生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该怎么办?

学生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查卷申请,填写《西南大学本科生查卷申请表》。

申请课程成绩复核的学生,应当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三前向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由学院(部)指定教师和教学秘书在学院办公室核查试卷。逾期不再受理查卷。

47.申请缓考如何办理?

学生应按时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确因本人生病、家庭重大变故、突发重大事件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在考核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同意,报教务处考试与信息科备案后方可缓考。学生本人不能办理的,应授权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48.补考、缓考和重修课程时是否收费?

补考和缓考不收费。重修课程时,学校依据重庆市物价局批文,按学分为单位收取学分学费。

49.毕业学期要专门组织重修、补修课程考核吗?

学校不在毕业学期专门组织重修、补修课程考核。学生可以遵照学校统一正常的教学安排,凡有开课的课程均可申请重修、补修,同时、同卷考核,同步登载成绩,不单独组织考核,不提前组织考核。)

50.第七、第八学期必修课不及格如何处理?

对四年正常学制毕业的学生来说,第七学期所选课程考试不及格,在毕业学期开学初第1-2周内有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不合格,只能在办理结业证书离校后的下一学期按程序办理相关重修手续。毕业学期所选课程考核不及格,不能提前补考,可在结业后按正常程序办理重修。

51.违反课程考核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将受到哪几种纪律处分?

一旦发现考生有课程考核违纪、作弊行为,随即中止考试,考试成绩记为0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如考生出现二次作弊,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2.考试迟到30分钟或没带证件能否参加正常考试?

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应当在开考前15分钟持有效证件到达指定考场,按监考人员的指令就座。迟到30分钟及以上或无有效证件者,不允许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

53.纪律处分可以解除吗?对毕业或授位是否有影响?

受到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平时表现良好,一年后可以申请解除。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处分期满将自动解除。未解除处分的,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不能获得学士学位。

54.考试违纪、作弊,可以申请该课程补考吗?

不可以,只能申请重修。

55.免修和免听是怎么回事?

学生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某些必修课,经自学或网络课程教学等途径确已掌握,达到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且已修课程全部达到良好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学生在申请某门课程免修前需经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免修。

经批准选定的课程,学生应按时听课;对部分学习优秀、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已修课课程成绩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可以申请免听部分课程。免听的学生须参加免听课程的期末考核。

56.哪些课程不可以申请免听或免修?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军训课、实验课、就业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生产劳动课、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免修或免听。学期免修、免听课程不得超过6学分。

57.毕业实习(教育实习)不及格,学校有哪些规定?

毕业实习(教育实习)不及格,不能补考,只能重修,但重修时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须自理。

58.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该怎么办?

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认定或证明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体育学院公体部审核、教务处批准,由体育学院公体部安排适合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的体育保健活动课程,由该课程任课教师评定成绩。

59.四、六级成绩单弄丢了,可以补办吗?

不可以。可到南区行政楼底楼自助打印机刷校园一卡通打印证明,或由教务处盖章证明。

60.因报国家级考试信息出错,该怎么办?

各项国家级考试,从报名到最后信息核对,教务处网页上都会有相应的通知,请仔细阅读、正确操作。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61.借用公共教室需要申请吗?

各单位、各学院(部)学生在教学计划以外临时借用教室的,应提前一天到教务处考试与信息科办理借用手续。

62.什么是通识实验选修课程?

是由开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部)推荐、学校审核。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开放性实验选修课程,通识实验课程纳入学校通识实验选修课程管理,每学期定期向学生开放。

63.通识实验选修课程涵盖的内容?

内容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具有一定科普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和针对本学院(部)或本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64.什么是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

是学校为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而设立的。

65.本科生创新基金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遵循的原则是“培养能力、鼓励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66.本科生创新基金申报的条件有那些?

凡我校2-3年级(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1-2年级第二学期申请)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资助。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67.本科生创新基金申报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申报程序为:由学生本人填写《西南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交学院评审→校专家组评审→报主管校长批准→学校下达立项通知。

68.什么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资助方向如何?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计划”)是教育部于2007年启动并实施的一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旨在资助本科生开展创新性实验,鼓励大学生涉及科学实验领域,激发科学研究的兴趣。主要用于资助本科生创新团队或个人从事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等领域的基础性、应用性项目的研究。“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项目管理遵循的理念是“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69.哪些情况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创业学分”、“实践学分”四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或主研科学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创业学分”是指参加各种创业活动取得一定成绩,在学校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70.如何申报创新创业学分?

每年3月的第一、二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审查后,学院统一报实习实训科复审。

71.实习时间有何规定?

从06级开始,我校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实习时间为一学期。非师范学生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特点而定,培养方案有明确规定,分别为3周至一学期不等。

72.为什么要大力推进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

师范生教育实习是中小学教师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引导师范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必要途径;是密切高师院校与中小学的联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基础教育的重要纽带。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也有利于帮助农村中小学提高师资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为推进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工作,《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都明确规定:完善师范生教育实习制度,强化教育教学实践;精心组织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范生实习基地;创造性地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切实保障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加强对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服务。我校作为全国率先推广顶岗实习支教的学校,更应大力推进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

73.毕业论文工作流程是什么?

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1)组织教师确定论文题目、学院审核后向学生公布(第七学期第5周前)

(2)报送《选题汇总表》电子版到教务处实验实习科审查备案(第七学期第7周前)

(3)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第七学期第8周)

(4)论文的实施与写作(第七学期第8周到第八学期5月1日前)

(5)形式审查、指导教师评阅(第八学期5月2日-5月10日)

(6)交叉评阅(第八学期5月11日-20日)

(7)答辩,评定成绩,评选优秀论文(设计),学院审核、公布(第八学期5月20日-5月31日)

(8)报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本,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者、优秀指导教师名单(第八学期6月1日-6月5日)

(9)表彰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和指导教师(第八学期6月中旬)

(10)工作总结,资料归档。上交毕业论文汇总表及电子文本。(第八学期6月20-25日)

7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数学建模竞赛的组织机构是什么?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是由教育部、团中央分别与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协会、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协共同举办的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75.如何报名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数学建模竞赛?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学生均可参加竞赛。两项竞赛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其中数学建模竞赛由数学与统计学院组队训练,电子设计竞赛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组队训练。

由各有关学院组织学生到数学建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办公室报名,经培训选拔后由学校统一组队。

76.我校为什么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择业及转换职业的竞争力,学校开设了辅修/双学位专业。学校鼓励部分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77.什么是双学位教育?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有什么不同?

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层次,是在修读一个本科专业的同时,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学位课程的教育模式;通过双学位教育的毕业生,可分别取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但学历仍然是本科(且只能取得第一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属于独立的教育阶段。学生在本科毕业、已经取得一个学士学位后,被高校录取,经2—3年学习,可以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的学历和学位。

78.如何界定我校推行的辅修/双学位专业?

第一,我校推行的辅修/双学位专业属于双学位教育。

第二,我校推行的辅修/双学位专业执行的是同一个培养方案,辅修和双学位仅是对不同层次的学习结果的认定。即:学生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部分课程,成绩合格,发给辅修专业单科结业证书;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未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发给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并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79.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如何安排和实施?

辅修/双学位专业执行由教务处审核通过的专门的培养方案,由开办学院组织实施,一般教学周期为2年。每学期按计划开课,一般采取单独编班的方式开课。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春、秋季学期的周末或夏季学期(即第三学期)。

80.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籍和课程成绩如何管理?

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籍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课程教学与考核由学院组织,课程成绩在课程考核后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

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学习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免听、免修。

81.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基本条件?

第一,我校在读的,修业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学习成绩良好,已修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

第三,无不及格课程,无违纪行为。

82.如何报名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第一,本人自愿申请并认真填写《西南大学双学位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第二,经本人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再到拟就读的辅修/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报名。

第三,开办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通知学生。

83.在读期间,什么情况下会取消辅修/双学位专业的修读资格?

第一,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二,主修专业累计有三门及以上必修课不及格或有二门及以上必修课程重修(补考)不及格。

第三,辅修/双学位专业有三门及以上课程重修(补考)不及格。

第四,被取消修读资格(或主动退出修读)后,按所在双学位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已修读和正在修读的学分费用。

84.辅修/双学位专业收费标准是多少?

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标准,按修读学分每学年交纳学费,现行的收费标准是80元/学分。

85.如何取得辅修/双学位专业相关证书?

第一,修完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部分课程,成绩合格,发给辅修专业单科结业证书。

第二,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但未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发给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第三,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四,取得辅修专业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士学位必须达到以下各项要求:①主修专业毕业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②全校通识教育课程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毕业要求;③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第五,如果主修专业毕业时,还未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可申请在毕业离校后两年内补修所缺课程,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补发辅修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补发双学位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86.应修多少学分才能毕业?多修是否需缴纳相应的学费?

学生毕业应修学分,因专业而异,以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和结构性学分修读要求为准。

超过培养方案上规定的毕业学分数,学生应按80元/学分缴纳选课费用,具体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87.选课结果一般在什么时候可以查看?选课成功的标志是什么或者会有什么提示信息?

选课结果在选课结束后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查看,具体时间以该类课程选课通知为准。选课成功后,在教务系统“已选课程”中出现该课名称及相关信息,表示选课成功。

88.通选课过了选/退课时间,是否还可以补/退选?

通选课的选/退课时间经设置后由系统自动计算,过了相应时间,任何人不能在系统中进行补/退选操作。

89.若想旁听通选课,关于该通选课的相关信息,如上课教室、时间等,在哪里查询?旁听通选课是否可以计学分?

通选课相关信息在教务系统中可查询。学生想旁听通选课,须先到考试与信息科确定该课是否有余量容纳旁听学生。旁听通选课不得参加考核,不能取得学分。

90.通选课是否纳入学分绩点计算?通选课不合格,是否需要补考或重修?毕业时成绩是否显示?

通选课不纳入毕业时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通选课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系统将据实记录学生成绩,通选课不安排补考、缓考(但学生可再次选修未取得学分或成绩不理想的课程,视为再一次使用选课资源),不合格的通选课成绩不在毕业成绩单上显示。

91.临近毕业,而通选课还没有修满,问此种情况下能否毕业,拿到学位证?办理离校手续后再补修通选课的相关程序是什么?

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上规定的任何一类课程学分未修满,都不能毕业。但通选课学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用其它学分进行学分替代。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学生离校后仍可回校补修、重修相关课程。补修通选课的程序为:①到学院(部)开具相关证明;②凭学院(部)证明到考试与信息科进行手工报名;③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④凭缴款单到考试与信息科领取上课名单,到教室上课,并将名单交给任课教师。

92.通选课成绩一般于何时公布?如何查询?

通选课成绩与公共课、专业课成绩同时登录到学校教务系统中。学生可通过校园网访问教务系统,在相关页面查询成绩。

93.已修完并参加某一通选课的考试,但没有成绩,需要到哪里查询?

教务系统要求教师登录成绩时不得有空缺。不论考试合格与否,或者缺考,均应有相应记载。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请在确定已选此课的情况下,到学籍与成绩科查询纸质成绩记载表,若无结果,再到考试与信息科申请查卷。

94.何谓“三字一话”?

“三字一话”是三笔字(即粉笔字、钢笔字和毛笔字,下同)与普通话的简称。

95.如何报名参加“三字一话”培训与水平测试?

每学期初,在教务处网页或素质教育“雨僧网”上,就可以查询普通话和“三笔字”培训与水平测试的报名通知。

9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有何规定?

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划分普通话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按照该标准规定,普通话等级自上而下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分为甲、乙两个等次。

9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成绩的对应关系如何?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成绩的对应关系如下:

一级甲等:≥97分

一级乙等:<97分,≥92分

二级甲等:<92分,≥87分

二级乙等:<87分,≥80分

三级甲等:<80分,≥70分

三级乙等:<70分,≥60分

98.《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无有效期?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重庆市语委、重庆市教委作出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取消《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渝5年有效期的规定。该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制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公室分别编号、颁发。

99.普通话水平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有何规定?

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

(1)师范系统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其中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必须达到一级;

(2)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3)电影、话剧、广播剧、电视剧等表演、配音人员,播音、主持人专业和电影、话剧表演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

100.“三笔字”等级测试有哪些内容?等级标准有何规定?

“三笔字”等级测试内容包括书写基础知识、规范汉字基础知识、临写和创作等。“三笔字”等级测试标准,自上而下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分为甲、乙两个等次。“三笔字”测试通过(成绩均达60分)者,由学校语委办发给《三笔字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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